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度预算公开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是耿马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生态农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方针、重大政策;起草或拟订有关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负责全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承包纠纷仲裁,农民负担监督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
3.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发展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负责编报部门预算,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下达的农业项目,对全县的农业投入资金进行调控管理;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制定全县乡镇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
5.负责农业环境保护和监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农业资源、渔业资源、畜牧业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利用;按分工规划指导高产稳产农田地基本建设;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督管理。
6.负责全县农业教育、科技推广和队伍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制定农业教育、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工作。
7.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行业安全生产及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监督农业方面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参与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技术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肥料、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渔业、兽医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牧、渔产品加工与流通;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和农产品市场、农业生产情况等信息工作,指导全县农业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县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的预测预报,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9.负责全县畜牧业生产和管理。组织抓好全县畜牧科技推广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抓好全县种畜禽管理,畜牧业生产资源的保护及开发利用,加强全县饲料、兽医药械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加强畜禽屠宰监督管理,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动物及其产品检疫、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农业生产救灾和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农业自然灾害的监测、发布和上报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组织实施对全县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
11.负责农业生态建设与保护。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和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对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维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珍稀水生动物、水生植物,依法行使渔政监督管理职权。
12.负责全县农业涉外事务和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发展外向型农业,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促进农业贸易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耿办发〔2015〕27号)精神,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县委农办秘书股)、农村改革发展股、发展计划与产业振兴股、绿色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种植业与农田建设管理股、畜牧兽医渔业管理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所属单位1个,1.行政单位1个,为机关本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农业各项目标任务,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重点产业,加快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糖茶果菜畜”优势产业为重点,促进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稳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6733451.3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12900.98元,政府性基金8138881.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32079.69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上年结转43849589.67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9551944.75元,增长689.9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项目资金增加如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增加如2023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项目、2023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二批补助项目、2023年草原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的资金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6601371.65元,其中:本年收入12751781.98元,上年结转收入43849589.67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12900.9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138881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9419865.06元,增长688.15%,主要原因分析:本年项目资金增加如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增加如2023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项目、2023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二批补助项目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6733451.3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6601371.65元,其中:基本支出4337345.4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94161.11元,下降25.6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所以基本支出造成减少;项目支出42005145.1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855145.17元,增长3552.62%,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本年项目资金增加如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增加如2023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项目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支出1025888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3881.00元,增长306.94%,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2023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二批补助项目、化解历年欠债项目经费、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上年结转增加212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95826.8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3317.76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抚恤-死亡抚恤1800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61222.26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629.47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中大病保险缴费。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政运行3010860.87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 执法监管150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150000.00元。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其他农业农村175555.50元,主要用于:2020至2023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印花税项目经费125555.50元;2023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示范乡镇精品村奖补经费50000.00元。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990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经费。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30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市场与信息化工作经费。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 行业业务管理9300.00元,主要用于:2023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工作经费。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 农业生产发展9221549.67元,主要用于:2023年草原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的资金经费、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统计监测项目资金。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 农村社会事业471674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第二批财政奖补资金。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 耕地建设与利用26712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项目资金、2023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023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资金等。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72488.32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2120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资金。
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553471.00元,主要用于: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资金。
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5585410元,主要用于: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化解历年欠债项目。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9007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00720.00元)。
津贴补贴126327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63276.00元)。
奖金420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20300.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3317.76元(其中:基本支出363317.76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1222.26元(其中:基本支出161222.26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3483.62元(其中:基本支出73483.62元)。
住房公积金272488.32元(其中:基本支出272488.32元)。
办公费18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元,项目支出150000.00元)。
电费3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500.00元)。
差旅费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元)。
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0.00元,项目支出23500.00元)。
其他交通费用209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9400.00元)。
退休费495826.80元(其中:基本支出495826.80元)。
生活补助25300.80元(其中:基本支出25300.80元)。
工会经费38509.92元(其中:基本支出38509.92元)。
委托业务费8316405.69元(其中:项目支出8316405.69元)。
税金及附加费用125555.50元(其中:项目支出125555.50元)。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3618289.67元(其中:项目支出13618289.67元)。
基础设施建设29092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29092000.00元)。
奖励金6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60000.00元)。
培训费99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99000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385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855.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耿马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预计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耿马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元,较上年无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12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耿马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全面查明查清我国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的重要方法,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可为土壤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和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是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支撑。根据上级安排,耿马自治县列为2024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计划投入资金1076.013万元(其中:采样资金291.98万元,检测资金634.033万元,成果汇缴资金150万元),建设土壤取样点2229个,采集土壤样品2357个。保障耿马自治县2024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正常推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普查任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61409.9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549.68元,减少10.31%,主要原因分析:行政人员减少,相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29582741.82元,其中,流动资产24645910.90元,固定资产4936819.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65093.5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1514.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63项,账面原值241858.1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553471.00元,主要用于: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资金。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558541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化解历年欠债项目。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
空表说明:农业农村局没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为空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农业农村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二、立项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云政发〔2022〕30号)、《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云土普查办发〔2022〕3号)和《临沧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土壤普查办发〔2023〕1号)立项。
三、项目实施单位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耿马自治县列为2024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计划投入资金1076.013万元(其中:采样资金291.98万元,检测资金634.033万元,成果汇缴资金150万元),建设土壤取样点2229个,采集土壤样品2357个。
项目形式:采样资金291.98万元,检测资金634.033万元,成果汇缴资金150万元
项目要求:通过验收合格后。
五、项目实施内容
耿马自治县列为2024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计划投入资金1076.013万元(其中:采样资金291.98万元,检测资金634.033万元,成果汇缴资金150万元),建设土壤取样点2229个,采集土壤样品2357个。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资金6778881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4年普查完成,属于一次性项目。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面查明查清我国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的重要方法,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可为土壤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和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是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