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 马 傣 族 佤 族 自 治 县 农 业 农 村 局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耿马海创环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的通知
四排山乡人民政府:
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政府扶贫开发 办公室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沧市就业扶贫车间(驿站)建 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临人社联发〔2019〕27号)文件精神,为 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帮助无法离乡、 无业可就、无业可创的脱贫劳动力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持续 稳定增加工资性收入,实现稳定脱贫,消除返贫风险。耿马海创环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请就业帮扶车间,经耿马傣族佤族自 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审 核,认定耿马海创环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就业帮扶车间 申报条件,决定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
耿马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耿马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