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信息公开
一、法律法规与政策依据
主要文件:耿马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印发的《耿马自治县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2024-2025版)》(耿卫健发〔2024〕72号)。
二、服务对象
目标群体:辖区内35-64周岁常住农村妇女。
筛查频率:农村妇女、城镇低保妇女每三年可免费筛查一次;城镇非低保妇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女职工可自费或自愿参与筛查。
三、服务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耿马县妇幼保健院、孟定镇中心卫生院、孟定农场医院。
服务时间:每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四、服务项目与内容
(一)宫颈癌筛查:
1.妇科常规检查
2.阴道分泌物检查
3.宫颈癌相关筛查
4.阴道镜与病理检查(必要时)
(二)乳腺癌筛查:
1.乳腺外科检查
2.乳腺彩超检查
3.乳腺X线检查(必要时)
4.组织病理学检查(必要时)
五、服务流程
1.筛查对象到达筛查机构后进行信息登记。
2.进行妇科检查及取样送检。
3.检查结果异常者,由县妇幼保健院电话告知。
六、服务要求
检查者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
避开月经期,检查前三天避免阴道冲洗及上药。
检查前24小时避免性生活。
七、投诉与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883-6127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