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饮用水供水单位(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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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部门 |
耿马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
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对象 |
自然人 |
业务联系人 |
文蕾、熊建敏6127422 |
到大厅次数 |
1次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年审或年检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所需材料数量 |
8项 |
网办深度 |
线下办理 |
网上申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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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耿马镇公园路87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卫生健康局1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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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六: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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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查询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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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及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设立依据:
序号 |
依据名称 |
依据描述 |
1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
第四条 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第七条 集中式供水单位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供水。 |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份数及要求 |
格式文本 |
示范文本 |
审核要点附件 |
材料来源 |
审查要点说明 |
1 |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
原件1 |
无 |
无 |
无 |
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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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产供应企业提供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资质认可的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供水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卫生学评价报告及水质检验报告(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
(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
无 |
无 |
无 |
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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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属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
(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
无 |
无 |
无 |
自备 |
|
4 |
经营场所合法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等)(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
(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
无 |
无 |
无 |
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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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生产供应企业提供平面布局图、设备设施布局图、通风排气系统图、生产场所排水系统图、水处理工艺流程图、管网工艺流程图、管网平面布局图、管网系统图等生产企业建设项目图纸及有关供水量、供水范围、供水人口等的文字说明(原件); |
原件 |
无 |
无 |
无 |
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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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卫生管理机构、卫生管理制度和内部卫生质量检验制度、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卫生质量保证体系情况材料 |
原件 |
无 |
无 |
无 |
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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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所选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及消毒药械卫生许可批件及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
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
无 |
无 |
无 |
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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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 |
(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
无 |
无 |
无 |
自备 |
办理流程:
环节 |
步骤 |
办理人 |
办理时限 |
申请与受理 |
收件 |
文蕾、熊建敏 |
即办件 |
受理 |
文蕾、熊建敏 |
即办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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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与决定 |
审查 |
文蕾、熊建敏 |
即办件 |
决定 |
文蕾、熊建敏 |
即办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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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证与送达 |
制证 |
文蕾、熊建敏 |
即办件 |
发证 |
文蕾、熊建敏 |
即办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