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防汛指〔2024〕2号
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孟定、勐撒农场社区管委会和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中、小(一)型水库管理局(所)、南汀河孟定河道管理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耿马自治县2024年防汛责任制》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高度的责任感履行职责,切实担起防大汛、保安全的重任,全力做好各项防汛工作,确保2024年度全县各项工程、各行各业安全度汛。
附件:1.耿马自治县2024年重点河流防汛行政技术巡查责任人名单
2.耿马自治县2024年已建、在建中型、已建小(一)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3.耿马自治县2024年在建河道治理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4.耿马自治县已建堤防工程2024年防汛责任人名单
5.耿马自治县2024年挂钩负责重点河道县直成员单位名单
6.耿马自治县2024年小(二)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7.耿马自治县2024年小塘坝防汛责任人名单
8.耿马自治县2024年山洪灾害易发区防御责任人名单
9.耿马自治县2024年度农村小水电站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10.耿马自治县2024年城镇防汛责任人名单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