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等有关规定,经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耿马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耿马县孟定镇河西石场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耿马县孟定镇河西石场采矿权
2.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3.地理位置:位于耿马县城300º方向、直线距离约29km,地处耿马县孟定镇河西村境内。
4.面积:0.1371平方千米,开采标高896~712m,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3度带坐标) | |
X | Y | |
1 | 2615866.84 | 33514070.34 |
2 | 2615974.01 | 33514518.15 |
3 | 2615678.90 | 33514571.86 |
4 | 2615571.74 | 33514132.53 |
* | 896 | 712 |
资源储量:2017.21万t
5.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由技术单位编制《云南省耿马县孟定镇河西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经评审、登记、公示,成果表明:矿权范围内开采标高896~712m保有可采控制资源量2017.21万t,设计利用资源量1527.15万t,设计采出矿石量1450.79万t,按生产规模10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16年(经计算,矿山开采服务年限为14.51年,考虑10个月的基建期,矿山总服务年限为15.42年,取整为16年),矿山最终产品为建筑用公分石、瓜子石和石粉等建筑石料。
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自然资源部发布的《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及资源开发利用,并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按要求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等提交相关部门审查、备案,严格按照有关方案落实“边开采边治理”、水土流失防治和环境保护等有关要求和措施,按要求存储(缴纳)土地复垦费、矿山地质恢复基金、采矿权使用费等相关费用,并接受主管部门监管。
7.拟出让年限16年
8.挂牌起始价:1208.18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次或10万元的整倍数。
9.前期工作经费投入:根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认定,该项目地勘及各类报告的评审,前期工作经费合计66.2万元。挂牌结束,出让结果公示期结束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除按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外,还需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缴纳前期工作经费66.2万元。
二、出让人和交易平台、场所
出让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耿马镇公园路63号
交易场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进入后切换地区至临沧市)
三、竞买人的资格及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二)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具备良好的信誉。
1.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公告时间:2025年5月22日09:00至 6月19日09:00
挂牌时间:2025年6月20日09:00至2025年7月4日09:00
挂牌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进入后切换地区至临沧市)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申请人可于2025年5月22日09:00至2025年6月19日09:00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临沧市”,使用CA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竞买文件及其他资料(此为获取文件的唯一方式)。
(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1.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5月22日09:00至2025年6月19日09:00。
2.申请报名方式:网上申请。竞买人应在报名的起止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临沧市”进行网上报名。
3.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
(2)法定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采矿权竞买承诺书。
(5)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未办理多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6)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查询网站彩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网站彩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8)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包括报名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有效公章。
(三)CA数字证书的办理
1.凡有意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进行报名。
2.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人:向工,联系电话:0883-2155710。办理了CA数字证书后竞买人需下载安装驱动后方可登录。
3.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经办理云南CA数字证书的,只需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临沧市”进行网上注册即可,无须重复办理;
(四)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1.竞买保证金:200万元人民币。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6月19日上午09:00。交纳竞买保证金时必须注明矿业权名称。
注: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买申请人应合理安排保证金缴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到账时间截止后转入保证金专户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与本次挂牌出让活动。建议尽快汇款,避免因到账时间延迟造成报名失败。
3.缴纳方式:线下缴纳。保证金须从竞买申请人报名登记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足额缴纳。
4.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耿马支行
账 号:53050177614100000227
联系电话:0883-6128219
保证金的处置: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转作成交价款(采矿权出让收益),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六、资格审查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5年6月19日09:00。资格审核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通知竞买人;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参与网上竞买活动;
七、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挂牌报价时间:2025年6月20日09:00至2025年7月4日09:00。
(二)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进入后切换地区至临沧市)进行报价。
挂牌时间截止后自动进入限时竞价。2025年7月4日09:00时开始。
在挂牌期限截止前5分钟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当时的最高挂牌起始价进行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期间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三)确定竞得人的方法
1、本次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进行,挂牌起始价及增价幅度如下:
挂牌起始价:1208.18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次或10万元的整倍数,
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五)签订成交确认书
网上挂牌成交后,电子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应即时持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
(六)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网站、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10个工作日。
(七)签订合同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自行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
八、采矿权登记办理
竞得人持《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等相关资料到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矿业权登记手续。
九、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竞买人需作出科学的分析和决策,谨慎投资,风险自负。
(二)本次采矿权出让范围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的差异,《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出让风险,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到矿权设置地踏勘调查(出让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实地了解存在的采矿相应风险情况,可能面临出让采矿权周边存在土地和林地无法流转的风险;矿区周边可能存在矛盾纠纷导致无法正常生产的风险。以上存在的风险导致矿山无法开采的,其相应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出让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须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在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时,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他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其开采风险和竞买风险均由竞买人承担。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是竞得人在矿区范围内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不包括矿区范围内土地、林业等其他资源及地面建(构)筑物等。采矿权出让后,竞得人自行与土地所有权单位和林权持有人协商土地租用、林权流转、林木赔偿等事宜并承担费用,自行解决矿山设置中遇到的矛盾纠纷;自行向林草、水务、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办理林地使用、水保、环评、安全生产等许可手续后方可采矿;无法达成土地租用、林权流转、房屋搬迁或未获得相关部门行政许可造成无法办理采矿权登记的,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竞得人竞得该采矿权后须按规定组织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提交相关机构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能作为申请采矿权登记的要件。若方案未能通过审查,导致不能办理采矿权登记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损失。竞得人对矿山开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绿色矿山相关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运营管理,并按规定交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
(五)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因素条件的风险:矿山建设、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山林、草原、水、电、道路、环保、地面附属物使用及相关房屋搬迁和其他不可预见的矛盾纠纷等,相关事宜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存在有未能协商解决的风险。若发生矛盾纠纷或信访问题导致无法采矿的,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六)若因国家政策调整、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需要或配号系统问题导致无法完成采矿权首次登记配号打证的,已交采矿权出让收益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已支付的地质勘查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编制、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等前期工作费用不予退还;挂牌出让产生的相关税金、佣金等费用不予退还。
十、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采矿权出让文件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并将异议送达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对此次采矿权挂牌活动有异议的,可在挂牌结束后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异议送达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十一、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在本次矿业权交易活动中,如存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并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同时出让人或有关部门可以单方面取消竞得结果,并由违约竞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二、其他需注意事项
1、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网站、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2、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
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3、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4、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和通知。
5、联系方式:
出让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耿马县耿马镇公园路63号
联系电话: 0883-3067704
联系人:罗工
集采机构: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地址:耿马县耿马镇公园路延伸段80号
联系电话: 0883-6128316
联系人:严工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