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新闻快讯
耿马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承接主体的公告
日期:2025-07-21 09:59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102次
字体:【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经耿马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承接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运营机制等;

(二)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注册登记、登记事项变更、年报报送、财务记账等代办托管服务;

(三)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运营指导、品牌打造、产销对接、信息交流、线上销售等商务服务;

(四)协调整合农机、农资供应等生产资源,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服务主体,为其生产提供专业生产性服务;

(五)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开展生产技术及经营管理等业务培训,提高辅导员服务能力,并对辅导员进行绩效评价和动态管理;

(六)整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服务系统,通过互联网进行数据采集及运行监测指导服务;

(七)其他服务。耿马自治县农业农村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或者服务中心承接主体自行拓展的合法市场服务。

二、任务目标

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择优选定1家承接主体创建耿马自治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由耿马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与承接主体签订合同,委托承接主体开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服务。2025年至少要开展3项以上服务业务,且必须在运营代办、交流培训、农事服务、产销对接服务中至少选择2项业务开展服务。

一是提供注册登记、登记事项变更、档案管理、年报报送、财务代理、税务申报等代办服务。代办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少于10家;二是组织金融保险对接、品牌打造、产销对接、物流流通、信息交流、科技赋能等商务服务;三是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车间、集中育苗(秧)、烘干加工、农技服务、农资配送、农机维修、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理、仓储保鲜冷链、农事研学等服务。四是搭建农民合作社、成员间相互交流平台,创新农民合作社及成员培训方式,为农民合作社成员、准成员开展辅导培训服务至少培训1期,培训人数不少于50人。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人才库,并做到动态管理,实时更新;五是建立农技、农经人才专家库,制定辅导员选聘管理办法。定期开展辅导员培训,搭建辅导员相互交流平台,共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参与实施“千员带万社”活动,开展辅导员任前任后培训;六是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和其他运营指导服务,以及服务中心承接主体自行扩展的合法市场服务。

三、申报条件

(一)合作社内部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已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规范运营。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等制度,服从行业部门管理,支持行业部门及乡镇工作;

(二)信用记录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经营的项目不存在乱占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行为。

(三)联农带农效果好。农民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带动务工、带动产业发展、产销对接等方式带动成员、群众增收。

(四)具备向经营主体提供服务相关能力。有固定办公场所、必要服务设施和3名以上工作人员。服务中心负责人要有三年以上“三农”领域工作经验、熟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经营管理能力。工作人员要熟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管理业务知识。

四、遴选流程

(一)组织申报。组织具备承建要求、有意愿承接服务中心建设的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交到耿马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耿马镇青年路46号耿马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四楼)。

(二)核查评审。耿马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实地核查、综合评审,择优选择确定为服务中心的承接主体。

(三)公示结果。利用网络、公示栏等方式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服务中心承接主体。

(四)签订合同。承接主体与耿马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签订购买服务(项目委托)合同。本次服务期限暂定1年,今后根据服务完成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

(一)时间要求

2025年7月30日前将提交申报申请。

(二)申报材料

1.耿马自治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申报表;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财务管理等制度,工作人员简历及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3.办公场所图片及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

本公告在耿马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和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人:张贵林  电话:0883-6121463

 

附件:耿马自治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申报表

 

耿马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