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临沧市计划生育协会转发关于实施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婴幼儿(0-3岁)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实施对象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新生儿:(一)父母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二)2023年1月1日零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期间出生的一孩、二孩、三孩。(三)户口登记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四)在符合政策生育前提下,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分别享受婴幼儿意外伤害险政策。(五)再婚夫妻不对再婚...
日期:2023-12-18浏览:346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