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乡机关及辖区内村、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二)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群众收入。
(三)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四)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六)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苏有贵 乡党委书记
李留环 乡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乡长
周 萍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
何嘉佳 乡党委副书记
李进刚 乡党委专职维稳副书记
罗玉兴 乡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乡长、武装部长
叶早强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会平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姚 超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侯春晓 乡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乡长
赵东文 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 枭 人民政府副乡长、贺派派出所所长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熊予霏
基层党建办公室负责人:艾砍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罗炎帅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熊艳
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人:郑建森
党群服务中心负责人:杨洋
产业发展和技术服务中心主任:陶志乾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主要负责人简历
苏有贵,男,汉族,中共党员,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12月参加工作,云南大学法学本科学历。现任贺派乡党委书记,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
李留环,女,傣族,中共党员,201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9月参加工作,云南民族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学历。现任贺派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主持乡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一、行政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股级
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会务、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等日常事务职责,以及后勤保障、内部财务、督查考核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股级
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的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等职责。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党校、人大日常事务及政协联络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股级
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项目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城乡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业经济、科技管理、财政、国有资产监管、村(社区)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农民负担监督、调查统计分析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股级
负责教体文化、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广播电视,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相关服务等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做好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等工作。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股级
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等日常事务,指导城乡社区治理,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邪教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
二、事业单位机构设置
(一)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
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文明创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社保医保,劳动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乡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应用推广,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二)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
承担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三)产业发展和技术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
主要负责农业、林草、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等工作。承担产业发展、生产技术推广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