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医疗机构中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资格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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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部门 |
耿马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
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对象 |
自然人 |
业务联系人 |
文蕾、熊建敏6127422 |
到大厅次数 |
1次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年审或年检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所需材料数量 |
9项 |
网办深度 |
线下办理 |
网上申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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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耿马镇公园路87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卫生健康局1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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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六: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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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查询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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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及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设立依据:
序号 |
依据名称 |
依据描述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
第二十六条 从事医学技术鉴定的人员,必须具有临床经验和医学遗传学知识,并具有主治医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医学技术鉴定组织的组成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名,同级人民政府聘任。 第三十一条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分为省、市、县三级。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任职条件: (一)县级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设区的市级和省级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份数及要求 |
格式文本 |
示范文本 |
审核要点附件 |
材料来源 |
审查要点说明 |
1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 |
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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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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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与所申请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相对应的场所设置布局平面图(首次申请需提供); |
原件1份 |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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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医疗设备清单 |
原件1份 |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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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科室、从事专业时间、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名称 |
原件1份 |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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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每人1份) |
复印件每人1份 |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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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职称证》复印件(每人1份) |
复印件每人1份 |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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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申请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规章制度 |
原件1份 |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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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申请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可行性报告(首次申请产前诊断技术的需提供) |
原件1份 |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办理流程:
环节 |
步骤 |
办理人 |
办理时限 |
申请与受理 |
收件 |
文蕾、熊建敏 |
即办件 |
受理 |
文蕾、熊建敏 |
即办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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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与决定 |
审查 |
文蕾、熊建敏 |
即办件 |
决定 |
文蕾、熊建敏 |
即办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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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证与送达 |
制证 |
文蕾、熊建敏 |
即办件 |
发证 |
文蕾、熊建敏 |
即办件 |